精神疾病诊治;精神卫生知识宣传、心理咨询和精神病社区康复指导;教学与科研;精神残疾评定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;医疗事故鉴定。
秦天星,男,1984年7月分配到咸宁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工作,精神科住院医师,1992年晋升为主治医师,2000年晋升为副主任医师,曾担任精神科副主任、主任和医务科科长职务,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小组成员,2003年1月调入宁波市精神病院,受聘为副主任医师,2008年晋升为主任医师。
业务专长:
1、精神疾病诊治;2精神卫生知识宣传、心理咨询和精神病社区康复指导;3、教学与科研;4、精神残疾评定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;5、医疗事故鉴定。